羁縻州指的是古代中国朝廷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之州。用蛮族来控制蛮族,和般州的一个县不同,因为它的粗鄙。羁押政策起源于秦汉,兴盛于唐宋。所谓“收容政策”,是多民族国家中央王朝对社会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民族政策。

所谓羁縻,“羁”是通过军事和政治压力来控制,“縻”是通过经济和物质利益来抚慰,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专门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其首领和领导人被承认为本民族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统治者,少数民族地方领导人被任命为地方官员,政治上属于中央王朝的除外。
就湘鄂西的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这一政策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灭巴之后。秦统一天下后仍然以“野蛮人统治者”的身份领导着老地方。隋朝至唐朝,姬帝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并正式实施。唐武德二年(619年),唐高祖确立了“怀柔远人,义在羁绊”的国策,使羁绊府州制度得以在“偏僻荒野”实行,刑事管理与于函夏".不同。

五代十国时期,封建政权非常厉害。在羁縻州,的基础上,土著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导人利用中原国家的机会互相争斗,也互相攻击,有大有小,有强有弱。一些权贵家族扩大势力,逐渐脱离中央王朝的控制,成为一个地域封闭的独立小王国。
宋朝统一大陆后,顺应五代形成的局面,取唐制而使羁縻政策更加完善,“植其魁而使自镇抚爱”,进一步拉拢少数民族领袖,把地盘让给“权贵”。羁縻政策在宋代成为统治鄂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作为整个治国安邦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政策在土家族有其自身的内容和特点。元代,它突破束缚,改为直接治边、强制验户、设岗、纳税、强制招兵等,并逐渐演变为土司制度。明清改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废除土司制度,无论朝代如何更迭,由于大陆采用郡县制度,一直是直接管辖,边疆采用羁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