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惇得知苏程两家有仇气,就派程之才到南方担任提刑官,处理重大诉讼和上诉案件。章惇想叫程之才报复苏轼,苏轼也有些担心。为了不出差错,他写了一封欢迎信,派苏过去迎接程之才。谁知六十岁的程之才并无恶意,反而有意消除隔阂,重修旧好,他还请苏轼给他的曾祖父写了篇传记。后来他们的关系很真诚,互寄不少书信和诗篇。
一个人想为百姓办好事,总是有办法可想的;程之才的友谊现在变成苏轼为惠州人民谋福利的手段。惠州西的博罗发生了大火,衙门和全城都烧毁了,苏轼怕地方官吏乘机剥削百姓,叫程之才通令地方政府,不准强征民夫和百姓的货物。

苏轼看到官府收税要现金不要粮食,农民卖粮,粮价下跌,结果欠一斗的粮税,却要卖两斗粮才能交得上。他给程之才写了一封长信,说这是百分之百地剥削农民,要求他和税吏谈判,建议政府按照低粮价来收税。
苏轼喜爱搞建筑,曾与程之才和太守、县令商量,修了两座桥,一条横跨东江江面,一条跨越惠州的湖泊,使惠州的交通方便很多。
苏轼关心农业生产,热心推广新式农具“秧马”。这种“秧马”是他在谪居黄州期间见到的,两头翘起,中间鼓肚,象微型舟子,“马”头可以装秧苗,衣民可以坐在“秧马”上插秧,用脚划来划去,日行千畦,省力,效率高。

“小伙子,我教你做匹‘秧马’吧!用‘秧马’插秧,那可是又快又省劲!”他看到农民弯腰弓背地徙手插秧,又慢又累,就热心推广“秧马”,想叫一个年青人带头搞个试验。
他又给王太守,林知县写信,详细说明“秧马”的好处,建议以政府名义推广“秧马”。他还写了元首别具风格的《秧马歌》,用来宣传“秧马”的做法和妙用。
绍圣二年( 公元1095年)九月,皇帝祭告祖先,照例要大赦天下,但“元祐党人”都不在大赦之列。苏轼因此断绝了回归中原的希望,打算永远做个惠州人。第二年三月,他决定在风景优美的白鹤峰上盖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