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颁布的《明罚令》颁布到并州:据报太原、上党、 西河、雁门等地,冬至后的一百零五天,都不生火做饭,吃生冷食物,说是为了纪念介子推。伍子胥尸体沉江,吴国人没有因此而不用水的事情。至于为纪念介子推而吃生冷食物,岂不有所偏向吗?况且北方冬季天寒地冻,老幼体弱的人,将会受不住这种折磨。命令到达后,任何人不准再吃生冷食物。如有违犯命令的,家长判刑半年,主事官吏判刑一百天,当地令、长扣除一个月的俸禄。

曹操制定这个法令,意图是好的,但法律太严,执行起来,也会出不少毛病。许多贫苦人家,穷得没法生火做饭,只能吃点生冷食物。按这条法令,竟然也得判刑处罚!
平定了高斡的叛变之后,曹操想一鼓作气北征乌桓。东汉末年,辽西(今河北抚宁一带)、辽东(今辽宁辽阳一带)和右北平(今河北丰润一带)三郡乌桓联合起来,共推辽西乌桓大人蹋顿为总头目。乌桓是汉朝境内北方的一个少数民族,处在奴隶制社会,过着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蹋顿这些奴隶主军事贵族,十分野蛮,劫掠成性,经常到青、徐、幽、冀四州掠夺,乘着内地军阀混战,攻破幽州,掠走十余万户汉民,供乌桓的奴隶主役使。后来,袁绍和公孙瓒两个军阀混战,袁绍为了拉笼三郡乌桓,把他本家的女儿嫁给三那鸟桓的首领。三郡乌恒帮助袁绍打败了公孙瓒,袁绍就封乌恒首领为单于(匈如最高首领的称学)。袁绍死后,他的儿子袁尚、袁熙被曹操打得大败,逃出密州。执持者十几万汉民去投常蹋顿,妄图卷土重来继续同曹换较量。不平定三郡乌恒,不彻底消灭袁氏的残余势力,北方的统一是难以巩固的。

又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了。建安十一年清明节,从并州班师回邺城,建安十二年清明节,曹操骑者马,同他的首席军事参谋郭嘉,正巡查将要完工的两条运粮的大渠。一条自呼沲河入江水,叫“平虏渠”,一条从洵河入潞河,叫“泉州渠”。这两条大渠,可以保证运送征讨乌桓时的军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