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宋代:中国兵器史上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 内容: 原标题:宋代:中国兵器史上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汉代铁兵盛行,铜兵已浸衰而亡;两晋铁兵亦有新制;六朝兵器,唯铁是用,但创制不甚多;五胡铁兵,则异形者颇多。 唐承其后,统一各制,甲兵之盛夸耀一时,但剑制则化为简单一元式,后世遵之不衰。 五代继唐制而兵器弗逮,实物亦鲜。 宋既统一全国,鉴于外患之烈,甲兵之讲求不亚于唐季;但形式庞杂,凌乱无章,盖亦事势演变使然耳。 宋代铁兵之质料不佳,入墓者早已化为腐铁,保藏者屡经兵乱,亦皆荡然无存,堪供研究之资料赖有《武经总要》一书。 此书曾公亮、丁度等撰,前后两集,都百十卷,均以图为主,说次之。 虽比例不佳,绘法欠精,然亦可一目了然,恍然如见宋代及宋代以前五胡六朝隋唐五代传袭沿用而来之各种长短兵器、射远器以及防御武器焉。 此书于明弘治年曾有再刊木版,清代制《四库全书》时,乃令焚毁,目为禁书,但亦未能尽销其藏本。 今之研究宋兵者,仍克依之而有所根据。 此外,先代载籍亦偶有述及宋兵者,不无可采,仍依前例分四类研究之。 宋代长兵宋代长兵沿袭隋唐遗制,以枪为主,长杆大刀次之,并有钩竿、叉竿等杂形长兵,显带胡人色彩;各式长枪中,更杂有外族形制。 长刀则大都承袭三国两晋及隋唐之制。 《武经总要》所图宋代长兵,都数十器,其中固有宋人创制者,但大多数均由旧兵仿制而来,与宋代前后之兵器极有关系,故为图示于后,借以推知六朝以迄隋唐兵器之形制,且可见后代刀枪等制之所从出焉。 宋代尚有银棨之制,想袭汉代棨、戟之成规,但非兵器耳。 如《宋·礼志》曰:“皇太子夜开诸门,墨令银字棨传令信。 ”系以银戟传令信也。 宋代长杆铁枪宋代长柄铁刀宋代短兵宋代短兵之形制极为庞杂,但其最重要之两器,即刀与剑,则反为简单。 刀只一色,极形笨重;剑只二色,悉依唐制,形式亦欠灵活。 可见宋人之用短兵,微特不重剑,抑且不甚重刀,想因模仿外族短兵过甚之故,是以杂式短兵极多。 如蒺藜、蒜头,原系羌戎兵器,汉时以之敌汉军。 铁鞭多节,系袭晋代遗制。 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 土耳其古兵博物馆中亦藏有此类兵器。 铁简唐代已广用之。 方体斧及凤头斧,系晋唐遗制。 剉子斧则形式特别,不类汉人自制之器。 此外,宋代短兵有铁棒一种,繁于前代,其形式有用钩用齿之分,及一节二节之别,杂有各边族兵器形制;其名目则有铁链夹棒、杆棒、柯藜棒、白棒、钩棒、杵棒、抓子棒、狼牙棒等。 宋军用器并不统一,以至短兵杂乱如此,虽良将亦不能免。 如诸史所载岳飞军中,即杂兵并用,岳飞之子岳云,即用双蒜头以敌金人者。 兵器杂而劣,此其实例也。 《武经总要》详言鞘饰,度宋人亦必如先代之修饰兵鞘,或者金、玉、银、铜与玳瑁、宝石并用,亦有华美精丽可观者,惜鲜实物为证耳。 如《宋会要》曰:“御刀,晋宋以来皆有之,其制黑鞘,金花银饰靶,紫丝绦璜錔。 ”此系言鞘以金银为饰者也。 宋代短兵器宋代防御武器防御武器,本应分为卫体武器及守城武器两种;但因自三代以迄唐晋,守城武器不可得而见,载籍之记述亦鲜,故上章叙述遂限于卫体一端,难及其他。 至宋人所遗《武经总要》及他种着述,则并守城武器图而出之,且其器多非宋人自创,有远来自周代及秦代者(如铁蒺藜及兵车等器);有系汉代盛用之器,其形式尚守古制者(如鹿角木等器);亦有晋唐所制者(如珔蹄及木女头等器)。 至于卫体武器诸图,亦多汉唐遗制,阅之非特可知宋制,且可得周、秦、汉、晋、隋、唐以来守城武器及卫体武器之一般。 兹分述之。 宋代卫体武器宋代卫体武器与弓弩同重,常由皇室军器库制造,颁赐诸将,私造者与私造弓弩等兵器一体论罪。 据宋书《玉海》所载:“祥符中,上与马知节议边防,命制钢铁锁子甲赐之。 康定元年,诏诸军各与铠甲十,马甲五。 皇佑元年四月,御崇政殿阅宋守信所献黑漆顺水山字铁甲。 至道二年二月戊戌,诏以前所造明光细网甲无里,宜以绸裹之,俾擐者不磨伤肌体。 建炎三年六月,江东漕臣褚宗谔奏造明举甲三千;十月,辅臣奏明举甲每副工费凡八十缗有奇。 上曰:朕召张浚、辛企宗示之曰,分毫以上,皆民力也;若弃一叶之甲,是弃生民方寸之肤(按是乃以钢铁叶片联成之甲,非网子甲也)。 四年十二月,以御前新样斧一,付军器所制之。 绍兴元年九月,造甲五千。 七年五月,以御前所造鞍,宣示张浚。 三年三月甲戌,赐韩世忠军士甲千副。 六年十月,上以端石砚、笔、墨、刀、剑及犀甲,赐张浚(按宋时犀甲早成名贵古器,偶赐功臣,有若唐代,非军中普通用之甲也)。 先是宋太祖初即位时,极重视兵器甲铠之制造。 初以魏丕为作坊副使,八年乃迁正使,魏丕修创戎器,无不精劲。 开宝九年三月乙巳,领代州刺史,仍典其职。 所造兵器,十日一进呈,课之,谓之旬课,上亲阅之,列五库以贮焉。 九月,分作坊为南北,岁造甲铠具装,枪、剑、刀、锯器械及床子弩等,凡三万两千。 旧床子弩射止七百步,后增至千步。 是岁又置弓弩院(旧在太平坊,后徙宣化坊)。 岁造弓、弩、箭、镞等凡千六百五十余万。 又有南北造箭二库,在兴国坊,上常幸焉。 于咸平六年合为造箭院,隶弓弩院。 天禧四年四月,诏南作坊之西偏为弓弩造箭院。 诸州有作院,岁造弓、弩、箭、剑、甲、胄、箭镞等凡六百二十余万。 又别造诸兵幕、甲、袋、钲、鼓、锅、锹、鏁、斧等,谓之什器。 凡诸器械,列五库以贮之,戎具精劲,近古未有。 景德四年十月,以岁造之器,可支三十年,还秦翰阅武库所聚,权罢缮治。 旧制军器领于三司胄案。 天圣四年十一月乙丑,以武库山积,诏减诸州岁造兵器之半。 熙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始置监。 七月甲寅,置内弓箭内库,又有军器所。 元丰八年十月己卯,罢制军器。 ……广西吴彦方制利器械四,以式来上,则至和三年之三月。 戎监定中外所献枪刀及弓式,以新造兵器付诸路作院为式,遣官分谕,则熙宁七年之正月十三日。 编修九军兵杖,以河东经略同提举,则元丰元年十一月十五日也。 命编修军器法制所,以什物精致者修为法式。 尹拚造插弰弓,及阎守殷所定摹则详密不复用旧法,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也。 渭州置平戎器甲库,政和五年十二月也。 辍禁宇以缮武库,洒宸翰而制库名,七年二月也。 请置军器提举官四员,而诏属之诸路提刑,建炎三年三月三日也。 以御甲一副、头牟等共五件,命军器所依式制之,乾道六年闰五月二日也。 建炎三年八月一日,诏诸州岁课上供军器,并输于内军器四库。 绍兴五年三月戊午,军器所始隶工部,后复以中人典领。 三十年七月庚子,诏工部,依条检察。 ……元丰二年,内侍押班王中正,受诏阅在京马步兵,中正悉以制弓弩兵器及马步射击刺施用法上之,既试咸可用。 遂图其象,步射执弓、发矢、连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上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凡数千言;九月壬辰,请颁于诸军,使诵习之。 天圣六年九月乙巳,遣使修诸路兵械,诏器甲人不缮治,遣使视阅。 郭谘以所作刻漏圆盾、独辕弩、生皮甲、束上,帝颇嘉其简要。 庆历五年十一月甲午,诏诸路进甲仗。 嘉佑四年七月庚申,诏京师所制军器,多不犀利,其选朝臣武臣各一员拣试之(按宋太祖以后之兵器日渐杂沓不精,愈降愈劣,形式既混乱陋野,质料亦粗糙脆弱。 至嘉佑时宋主始察知其兵器不犀利,实则群臣之掩饰已久,选员试之何益哉)。 天圣四年,诏作坊造锥枪。 景佑四年,造拴子枪弧枪。 康定元年四月,诏江南淮南造纸甲三万给陕西(按纸甲唐时已有,见上)。 皇佑五年,荆南钤辖王遂上临阵枪。 庆历时有作龙虎八阵图者,其盾名为神盾。 ”(《宋史·李韬传》亦载韬之兵士,均用黄纸甲。 为火光所照,色俱白,殊易辨。 此言其纸甲着黄色之不佳也。)依上所述,宋代卫体武器,有祥符钢铁锁子甲、黑漆顺水山字铁甲、绸里明光细网甲,建炎明举甲、绍兴御赐犀甲,开宝造之甲铠、甲胄,乾道造之甲及头牟,庆历神盾,元丰造之步用标排,天圣六年之刻漏圆盾及生皮甲,庆历五年诸路进上之甲仗,康定元年之纸甲三万及黄纸甲等名目种类。 始以钢铁锁子甲,降而为纸甲三万之多。 可见宋之卫体武器与其长短兵器同,愈降而愈劣矣。 其他载籍亦有偶及宋代甲胄,而可补《武经总要》及《玉海》之缺者。 如《宋史·赵赞传》曰:“世宗移兵趣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赞亲督役,矢集于胄。 ”此之所谓大盾,恐系木质,否则无蒙牛革之必要,且矢亦不能猬集于铁盾也。 是宋盾蒙皮仍不如蜀人皮铠之一证也。 宋室亦颇重视古代铠甲,如《宋书·崔道固传》曰:“道固为北齐海二郡太守。 民焦恭破古冡,得玉铠,道固捡得献之。 ”是周代战国之铠也。 又《宋书·王彦德传》曰:“除江州刺史,赐以诸葛亮筒袖铠。 ”是后汉之铠也。 战铠多无筒袖者,因不便挥使兵器也,故古人均用钢铁网袖或半圆钢铁长片为覆腕,仅卫腕之外面而已。 宋人马铠谓之具装,如《宋史·仪卫志》曰“甲,人铠也;具装,马铠也;宋有南北作坊,岁造甲铠具装”是也。 宋将之胄,亦有效法三代之胄,作兽形者。 如《宋史·韩世忠传》谓世忠“器仗规画,精绝过人,今克敌弓,连锁甲,狻猊鍪及跳涧以习骑,洞贯以习射,皆其遗法也”。 狻猊鍪即殷代虎胄之遗意也。 宋代甲盾,有名安山铁甲与金牌者,则源出金人之器也。 如《金史·仆散忠义传》曰“拜忠义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帅,封荣国公,赐以御府貂裘、宾铁、吐鹘、弓矢、大刀、具装、对马及安山铁甲、金牌”是也。 宋甲多由上赐,不准私制;甲则有轻重之分,犹如周剑之有上、中、下三士之制,以人体长短及力之强弱与年之长幼为准。 如《宋史·马知节传》曰“知节自陈年齿未衰,如边方有警,愿预其行,但得副都统署名及良马数匹、轻甲一联足矣。 上因命制轻钢铁锁子甲赐之”是也。 晚宋则偏重轻甲,兜鍪亦减轻,马甲改皮,车牌改木,均求其轻便,而质亦较劣矣。 如《宋史·毕再遇传》曰“扬州有北军两千五百人,再遇请分隶建康镇江军,每队不过数人,使不得为变。 更造轻甲,长不过膝,披不过肘,兜鍪亦杀重为轻,马甲易以皮,车牌易以木,而设转轴,其下使一人之力,可推可擎,务便捷不使重迟”是也。 唐人甲胄铠盾,争尚色彩,各色均有;宋人则不着色,有之则边疆各族之器也。 如《宋史·曹利用传》曰:“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 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 ”此采盾想系木质而非铁质,否则刀斧亦不能破之。 宋人之盾不大,故马上能用,步行持刀亦能执盾突前挺战。 如《宋书·宗越传》曰:“家贫无以市马,当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又《宋书·长沙景王道怜传》曰:“子义融有质干,善于用短盾”是也。 此处作者误引《宋书》以证明“宋人之盾不大,故马上能用,步行持刀亦能持盾突前挺战”,应删去——编者注。 宋代对卫体武器未尝不事讲求,但亦呈杂沓薄弱之象,与兵器同,微特远逊周秦之器,亦且不如汉唐所制者矣。 吾人根据《武经总要》而图示于此者,有铁胄及兜鍪五具,钢铁甲、掩膊或披膊四具,钢铁片身甲三具,虎首钢铁片胸甲一具。 步兵旁牌及骑兵旁牌各一具。 又日人藏有镶嵌金银挖花作双龙向日形之铁胄、凸体云纹铁胄及小帽形或半瓜形军士简单铁胄,疑为宋代之器,亦采其影片于此,以补图形之不逮。 宋代马甲,有面帘、半面帘、鸡项、身甲及搭后五种,除面帘及半面帘外,均以钢铁片装制,亦图其形式于。 宋代骑步甲及马甲之形式及造法,大都承袭汉唐遗制,汉唐实物既不可得而见,阅此亦不无小补耳。 宋代大弩及矢宋代守城武器宋人城防及营防武器亦大都承袭古制而来,自创者居少数。 如铁菱角,即周秦铁蒺藜之遗制;刀车及枪车亦师周汉遗器。 鹿角木则汉人曾广用之,三国时魏军尤不时大规模用以护城。 拒马木枪亦唐制。 研究宋器可同时远溯周秦汉唐诸代之器,是以吾人不吝图而出之,一目了然,胜于言辞解释多矣。 宋代防御武器总之,宋代兵器,长兵、刀剑、各种短兵以及弓弩铠胄防御武器,除胡式杂形者外,自创者居极少数,大多数均脱胎于汉唐遗制,虽不如古器之犀利精锐,犹可窥见宋代以前各种武器之大体形制;且后来明清诸代之兵器亦多脱胎于宋器者,此其图形之所以为贵也。 本文摘录自《中国兵器史稿》,周纬 着,中华书局2018年1月,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 发布时间:2026-07-23 09:04:12 来源:奇闻网 链接:https://www.qiwentop.com/lishi/26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