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常会营:儒家“庙学合一”教育规制的形成及历史价值 内容: 今日学者WHITE DEW常会营,山东寿光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博士。 2009年9月,入职北京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2020年7月,入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兼任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中国实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孔子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仲舒国际儒学研究院研究员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儒家哲学、礼乐文化及孔庙国子监历史文化等。 已出版专著《<论语集解>与<论语集注>的比较研究》(2010年),《北京孔庙祭孔礼仪研究》(2019年),参与编著《续修国子监志》《新编国子监志》等。 已在《世界宗教研究》《世界宗教文化》《中国儒学》《人民论坛》《北京档案》《中国社会科学报》《衡水学院学报》等报刊发表论文50余篇。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是先有大学,包含了教育、祭祀、政治和伦理多种功能;后有孔庙,主祀孔子,并及于四配、十二哲、历代先贤先儒。 自汉代以后,儒学逐步经学化、制度化,祭孔讲经亦逐步常态化、制度化。 东晋国学“增造庙屋”,“庙学合一”教育规制雏形初具。 唐贞观四年(630年),诏州县学皆立孔子庙;唐高宗时,又敕州县未立庙者速事营造。 从此,孔庙开始遍及天下,正式形成了“庙学合一”教育规制,并相沿至清末。 “庙学合一”教育规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对现代学校教育与传统国学教育结合亦颇具启发意义。 “庙学合一”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教育规制。 “庙学合一”中的“庙”,是指文庙(现代一般统称为孔庙),其建筑规制包括万仞宫墙、棂星门、庙门、泮池、大成门(戟门)、大成殿、崇圣祠及两庑等,是古代祭祀先师孔子(包括四配、十二哲、历代先贤先儒)的重要场所。 “学”在古代是指国学、府、州、县学,属于官学,由皇帝及各级行政长官直辖,是古代教育教化的重要场所,今已毁废殆尽。 北京孔庙和国子监左庙右学,是元明清三代皇帝祭孔讲学的重要场所以及最高学府;同时,它也是古代科举考试殿试之后,众进士行释褐礼、答谢师恩的重要场所,保留了古代“庙学合一”的建筑规制。 那么,“庙学合一”教育规制起源于何时? 它又是如何逐步形成的? 终结于何时? “庙学合一”教育规制具有什么样的历史价值? 本文将主要围绕以上问题予以探讨和论述。 一、先“学”后“庙”、“庙”“学”分离中国古代是先有大学,后有孔庙。 早在尧舜时代,就有用礼乐教育青少年和敬老养老的做法,《尚书•舜典》记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 ”《礼记·王制》曰:“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 ”庠即古代国学。 孟子曰:“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 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也即古代的大学,夏称校,殷商称序,周代称庠(可追溯至虞舜时期),三代都一样,是为了明人伦道德,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尚书·洪范》谓之“彝伦攸序”。 据《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 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 凡释奠者,必有合也,有国故则否。 ……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 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 有司卒事反命。 始之养也,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由此可知,释奠礼早在周朝已经产生了。 那时的学校,春、秋、冬三时[1],《礼》《乐》《诗》《书》之官(有道德者)都要释奠于先师。 凡是国家开始创立大学,一定释奠先圣先师,等到行礼时一定要用币帛献祭。 天子视学时,清晨击鼓召集文武百官,百官至,然后天子至,然后命令执事官员开始行礼仪,祭祀先师先圣。 礼毕,执事官员返回禀告。 然后再到东序行养老礼,先释奠先老,然后设三老五更(德高望重长者)群老席位,行敬老养老之礼。 这里就涉及到周代四学。 明代宋濂认为:“周有天下,立四代之学,其所为先圣者,虞庠则以舜,夏学则以禹,殷学则以汤,东胶则以文王,复各取当时左右四圣成其德业者为之先师以配享焉。 ”(《孔子庙堂议》,见《文宪集》卷28)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周代四学各以各个朝代的开国之君作为主祀对象,例如舜、禹、汤、周文王,称为“先圣”。 同时,还有当时辅佐他们成就德业的大臣作为“先师”配享。 由此可知,周代天子之四学与虞舜、夏、商、周有直接关系。 《钦定四库全书•礼记集说》曰:“周人辟雍,则辟雍最居中。 其南为成均,其北为上庠,其东为东序,其西为瞽宗。 当学《礼》者就瞽宗,学《书》者就上庠,学舞干、戈、羽、籥者就东序,学乐德、乐语、乐舞者就成均。 辟雍唯天子承师问道,养三老五更及出师受成等就焉。 当天子入大学,则四学之人环水而观之矣,是之谓辟雍。 《学礼》曰:帝入东学,尚亲而贵仁,东序是也;帝入南学,尚齿而贵诚,成均是也;帝入西学,尚贤而贵德,瞽宗是也;帝入北学,尚贵而尊爵,上庠是也;帝入大学,承师而问道,辟雍是也。 总而言之,四学亦大学也。 ”由此可以得到证明。 《礼记·王制》曰:“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 ”可见周人对天子之学辟雍是非常看重的。 周代大学不是在城里,而是在郊外,天子之学名曰“辟雍”,其规制是四周环水,中间高地上兴起建筑。 而地方各国诸侯之学则名曰“泮宫”,也即只有环水的一半,以示与天子的等级差别。 辟雍之南为成均(夏学,祀禹),其北为上庠(虞庠,祀舜),其东为东序(东胶,祀文王),其西为瞽宗(殷学,祀汤)。 学《礼》者就去瞽宗,学《书》者就去上庠,学舞干、戈、羽、籥者就去东序,学乐德、乐语、乐舞者就去成均。 所以是《礼》《书》、音乐、舞蹈的教育就齐备了。 辟雍是天子承师问道、养三老五更(敬老礼)及出师受成(出征获胜归来献俘于宗庙社稷后,行受俘礼)等所赴之所。 总而言之,四学亦大学,大学亦四学,辟雍和四学是合为一体的。 古代大学至晚在周代起,不但承担了教育青少年(主要是天子或贵族的长子及以下至卿大夫子弟)的教育职能,还是天子承师问道、向先圣先师行释奠礼、释奠先老、行敬老礼、出征获胜归来行受俘礼等各种礼仪教化场所,也即包含了教育、祭祀、政治和伦理多种功能。 此即先有大学。 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年)夏四月己丑,孔子卒,哀公诔之,称曰尼父。 [2]史载,鲁哀公在孔子去世后第二年(前478年),已经开始祭奠孔子了。 孔子死后第二年,鲁哀公下令在曲阜阙里孔子的旧宅立庙。 将孔子生前使用的衣、冠、车、琴、书册等保存起来,并且按岁时祭祀。 [3]一般认为,这是诸侯祭孔的开始。 此即后有孔庙。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刘邦在平异姓王英布叛乱归来途径曲阜时,用太牢之礼(牛、猪、羊三牲各一)来祭祀孔子。 这是帝王祭孔的开始。 自此以后,“诸侯卿相至,常先谒然后从政”(《史记·孔子世家》)。 以“溺儒冠”著称的汉高祖以最高级别的太牢之礼祭祀孔子,足见其对孔子及儒家态度之巨大转变,为其后的历朝历代皇帝树立了典范。 受其影响,此后诸侯、卿相路过曲阜,常常先要拜谒孔子然后再去从政。 后代诸州府贡举人入太学时,也往往要先拜谒孔子,然后学官才为之开讲授课。 汉武帝时,采纳儒生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汉书·武帝纪赞》),在统治思想上独尊儒学,推崇“五经”,使之成为社会文化的主导精神。 在制度层面上,西汉进行了汉代学官制度和博士制度的改革,专设“五经”博士,罢黜传习诸子百家之学的博士,从而提高了传习儒家“五经”博士的地位。 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创建太学。 随着不断兴旺,至东汉桓帝时,太学有“诸生三万余人”(《后汉书·党锢列传》)。 “五经”博士一面执教太学,传经授业,代表官方行使教育职能;一面“备顾问”“参国政”,充分发挥其“通经致用”的作用。 博士弟子受业太学,拜师习经,形成官吏的后备队伍。 所以说,汉代是儒学经学化、制度化的开始。 汉光武帝建武五年(29年),派遣大司空宋弘到曲阜阙里祭祀孔子。 十月,还宫,幸太学。 这是帝王派遣特使祭孔的开始。 此前,所有祭孔典礼都在曲阜孔庙举行,直到汉明帝永平二年(59年),于太学及郡县学祭祀周公、孔子[4]。 从此,祭孔摆脱祭不出邹鲁的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的重要活动,并由此逐步制度化。 但由于祭祀对象为周公、孔子二人,故周公、孔子先圣地位之争亦由此拉开序幕。 此时依然庙学分离,因为在学校中祀孔,并不是在孔庙中祀孔。 汉明帝永平十五年(72年)三月,“还,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 亲御讲堂,命皇太子﹑诸王说经”(《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第二》)。 汉明帝祭孔以后讲经,堪称后代祭孔讲经制度以及临雍讲学大典之雏形。 据《晋书卷一九·志第九·礼上》所载,国家开始创立大学时,必有释奠先圣先师之礼,行事时用币帛。 汉代虽然立太学,此礼却湮没无闻。 魏国齐王曹芳正始二年(241年)二月,齐王讲《论语》通,五年(244年)五月,讲《尚书》通,七年(246年)十二月,讲《礼记》通,并让太常释奠,以太牢祭祀孔子于辟雍,以颜回配享。 西晋武帝泰始七年(271年),皇太子讲《孝经》通。 咸宁三年(277年),讲《诗》通。 太康三年(282年),讲《礼记》通。 惠帝元康三年(293年),皇太子讲《论语》通。 东晋元帝太兴二年(319年),皇太子讲《论语》通。 太子皆亲自释奠,以太牢祭祀孔子,以颜回配享。 成帝咸康元年(335年),帝讲《诗》通。 穆帝升平元年(357年)三月,帝讲《孝经》通。 孝武宁康三年(375年)七月,帝讲《孝经》通。 皆释奠如前仪。 东晋穆帝和孝武时暂时借中堂作太学行礼。 魏晋之皇帝及太子讲经通后释奠孔子,在南北朝得到继承。 《南齐书》卷三:“冬,十月,壬戌,诏曰:‘皇太子长懋讲毕,当释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观礼。 ’”《梁书》卷八:“八年九月,于寿安殿讲《孝经》,尽通大义。 讲毕,亲临释奠于国学。 ”皇帝以及皇太子每于太学(国学)讲经通,让太常或亲自释奠孔子,并以颜回配享,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对孔子的尊崇程度,儒学进一步经学化、制度化,祭孔讲经亦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 但这时释奠孔子,主要在辟雍,还没有在孔庙里面举行,庙学依然分离。 [1] 东汉郑玄认为:“不言夏,从春可知也。 ”为推测之语。 北朝经学家熊安生曰:“释奠有六:始立学,一也;四时有四,五也;《王制》师还释奠,六也。 ”此是接着郑玄说。 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凡学者,谓《礼》、《乐》、《诗》、《书》之学,于春夏之时,所教之官各释奠于其先师。 秋冬之时,所教之官亦各释奠于其先师,故云‘秋冬亦如之’。 ”亦是接着郑玄说。 对此,清代学者孙希旦予以驳正:“愚谓夏不释奠,则释奠惟五。 ” 参见(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中),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62-563页。 而从《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可知,其意为春天,学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此。 所以,释奠只是在春、秋、冬三季,孙希旦“夏不释奠”之说才是对的。 [2]参见《左传•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 公诔之曰:“旻天不吊,不慭遗一老。 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 呜呼哀哉! 尼父,无自律。 ”子赣曰:“君其不没于鲁乎。 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 ’失志为昏,失所为愆。 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 称一人,非名也。 君两失之。 ”《史记•孔子世家》所载相同。 [3]参见孔德懋主编、刘厚琴著《孔子家族全书·家族春秋》,辽海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4]孔子奉祀于国家学校的最早的明确记载见于《后汉书卷九四·志第四·礼仪上》:明帝永平二年(59年)三月,“上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行大射礼;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礼周公、孔子,牲以犬。 于是七郊礼乐三雍之义备矣”。 二、“庙学合一”教育规制之历史形成东晋太元九年(384年),尚书谢石上书建议修建学校,孝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其年,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增造庙屋一百五十五间”(《宋书卷一四·志第四·礼一》)。 笔者以为,东晋太元九年(384年),在太学(国学)设立祭祀先圣先师的庙宇(或曰夫子堂),即“增造庙屋一百五十五间”,如孔祥林先生所言,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第一所建造在国家最高学府的孔庙[1]。 沈旸先生称之为“庙学制即告产生” [2]未必恰切,但称之为“庙学合一”规制的雏形应是允当的。 按照严格意义上的限定,只有在国学(包括府、州、县学)中(旁)建立孔庙才是真正的“庙学合一”。 但是,此时距离“庙学合一”教育规制的正式创立还有漫长历程。 如学者考察,北齐享祚仅二十余年,在学庙礼制建设方面却颇有可观之处,成为唐朝全面推行“庙学合一”制度前,孔庙发展中很重要的一环。 在太学,是“拜孔揖颜”;于地方郡学,是“立孔、颜庙”。 [3]北齐于地方郡学 “立孔、颜庙”,已经非常接近于“庙学合一”之规制。 “隋制,国子寺,每岁以四仲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先师。 年别一行乡饮酒礼。 州郡学则以春秋仲月释奠。 州郡县亦每年于学一行乡饮酒礼。 ”(《隋书卷九•志第四·礼仪四》)唐承隋制,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六月,“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后”(《旧唐书卷一·本纪第一·高祖》)。 并指出:“释奠之礼,致敬先师,鼓箧之义,以明逊志,比多阙略,更宜详备。 仲春释奠,朕将亲览,所司具为条式,以时宣下。 ”(《全唐文卷三·令诸州举送明经诏》)这应该是古代皇帝命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并四时祭祀之开始,亦非常接近于“庙学合一”之规制。 但这里的周公、孔子庙是一所还是两所呢? 《唐会要卷三十五·学校》载:“宜令有司于国子监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 ”也即周公庙、孔子庙是各一所的。 那么,周公、孔子称号地位如何? 《唐会要卷三十五·学校》载:“武徳中,诏释奠于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享。 ”[4]由此可知,唐高祖时期“释奠礼”的主要内容包括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配享(周公地位再次高于孔子)。 据《旧唐书卷二四·志第四·礼仪四》,武德七年(624年)二月丁酉,唐高祖驾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并让道士、沙门学有所成者,与儒学博士互相辩难、讲论,良久方罢。 这是唐代“释奠礼”实行的开始。 释奠以后讲学,也即祭孔讲经,自此也成为一种制度和传统,直至清末民初。 贞观二年(628年)十二月,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国子博士朱子奢提出“周公”与“孔子”孰为先圣的问题:尚书左仆射房元龄、国子博士朱子奢建议云:“武德中,诏释奠于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享。 臣以周公、尼父,俱称圣人。 庠序置奠,本缘夫子。 故晋宋梁陈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人通允。 伏请停祭周公,升夫子为先圣,以颜回配享。 ”诏从之。 (《唐会要卷三十五·学校》)于是,周公正式被停止祭祀,而孔子上升为先圣,以颜回陪祀,备俎豆、干戚之容。 但周公、孔子先圣之争并未由此结束。 贞观四年(630年),“诏州、县学皆作孔子庙”(《新唐书卷一五·志第五·礼乐五》)。 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年)五月丙戌,诏曰:“诸州县孔子庙堂及学馆有破坏并先来未造者,遂使生徒无肄业之所,先师阙奠祭之仪,久致飘露,深非敬本。 宜令所司速事营造。 ”(《旧唐书·本纪第五·高宗下》)从此,“孔子之庙遍天下矣”(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九)。 [5]孔庙于是遍及天下,最终正式形成了“庙学合一”的教育规制。 至此,仍有待最终解决的,便是周公、孔子先圣之争了。 周公、孔子先圣之争自汉代以来由来已久,但迟迟未得到最终解决。 即便唐太宗时期“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最终实现,并推广至全国州县学校,唐高宗年间又进一步落实,周公、孔子先圣之争依然还在反复。 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关键性在于,如果周公、孔子先圣之争不断持续反复,那么学校的主祀对象便不能得到最终解决,“庙学合一”教育规制必然会受到很大影响。 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年),追尊太公尚父为武成王,作庙,与孔子庙东西并峙。 [6]文、武二庙的并峙,为最终解决周公、孔子先圣之争创造了良好条件。 “释奠礼”作为庙学核心的礼仪制度,在唐高宗时期随着学校教育的衰落而出现反复,引发了一系列的礼仪之争,有人拟请恢复周公先圣地位,黜孔子为先师。 唐高宗永徽(650年-655年)中,改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颜回、左邱明从祀。 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七月,礼部尚书许敬宗等议:“依令,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 又《礼记》云:‘始立学,释奠于先圣。 ’郑玄注云:‘若周公、孔子也。 ’且周公践极,功比帝王,请配成王。 以孔子为先圣。 ”(《旧唐书卷二四·志第四·礼仪四》)长孙无忌亦奏请延续《贞观礼》制度:而今新令不详制旨,辄事刊改,遂违明诏。 但成王幼年,周公践极,制礼作乐,功比帝王。 所以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为六君子。 又说明王孝道,乃述周公严配,此即姬旦鸿业,合同王者祀之。 儒官就享,实贬其功。 仲尼生衰周之末,拯文丧之弊,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宏圣教於六经,阐儒风於千代。 故孟轲称生灵已来,一人而已。 自汉已来,奕叶封侯,崇奉其圣,迄於今日,胡可降兹上哲,俯入先师? 又且邱明之徒,见行其学,贬为从祀,亦无故事。 今请改令从诏,於义为允。 其周公仍依别礼,配享武王。 谨议。 (《全唐文卷一三六·先代帝王及先圣先师议》)长孙无忌参酌贞观年间规定,充分肯定周公与孔子卓越历史功绩,但指出其享祀应有分别,依据历史,孔子应称先圣,周公则配享武王(即武成王太公尚父)。 这样,才最终稳定了孔子先圣地位。 周公、孔子先圣之争可追溯至汉代,古文经学推崇周公,今文经学则推崇孔子。 汉明帝时尊周公孔子为圣师,曹魏时期则专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为配享,晋代南北朝承之。 隋大业以前,皆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 可见曹魏以后,周公孔子先圣之争的天平越来越向孔子倾斜。 唐高祖唐武德二年(619年)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重启周公、孔子先圣之争[7],经过唐太宗、唐高宗年间两次大的论辩,并借助贞观十九年(645年)追尊太公尚父为武成王并作庙,与孔子庙东西并峙所创造的良好条件,最终以孔子为先圣、周公配享武成王庙而尘埃落定。 自此,从中央到地方,有学必有庙,庙学一体,成为定制,并且相沿至清末。 而且,“唐以后,历代王朝不时下令维修学校孔子庙,到清代时,中国有国子监、府学、州学、县学、厅学、乡学(撤县后,学校不撤,改称乡学)等各级学校孔子庙1740多所”[8]。 随着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宣布废科举设学堂,科举考试制度宣告终结。 国子监归学部管理,并令各省设立学务处,主管新教育事业。 随着近现代教育体制蓬勃发展,京师大学堂各级高中小学堂建立,传统社会的“庙学合一”教育规制就逐步解体了,庙学分离,延续至今。 [1]参见孔祥林等著《世界孔子庙研究(上)》,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页。 [2]参见沈旸《帝都的教化象征:历代都城孔庙之演变》,《建筑学报》2016年第1期,第41页。 [3]参见杨志刚《中国孔庙与儒家文化——以“庙学合一”为重点的历史考察》,载李向玉、刘泽生主编澳门理工学报丛书《名家专论——<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1-20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48页。 [4]《新唐书卷一五·志第五·礼乐五》亦载:(武德)七年,“高祖释奠焉,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 [5]参见孔德懋主编、刘厚琴著《孔子家族全书·家族春秋》,辽海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页。 [6]参见(清)孙承泽《春明梦馀录》(上册),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95页。 [7]据《新唐书卷一五·志第五·礼乐五》所载,隋炀帝大业(605年-618年)以前,“皆孔丘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则周公复称先圣,应为隋炀帝大业年间启之,唐高祖时承继。 [8]参见孔祥林等《世界孔子庙研究(上)》,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据统计,元代至少有727所国立学校孔子庙,明代天下孔庙有1560余处。 清朝时“庙学合一”制度还进入了新疆和台湾。 如杨志刚教授所言:“明清地方学校发展的一大成就,是将‘庙学合一’制度深入推广到很多偏远的民族地区。 如云南,自元及清,共有各府、州、县、厅等官学(孔庙)95座。 其中始建于元代的10座,其余均为明清所建。 ”参见杨志刚《中国孔庙与儒家文化——以“庙学合一”为重点的历史考察》,载李向玉、刘泽生主编澳门理工学报丛书《名家专论——<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1-20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4-255页。 三、“庙学合一”的历史价值“庙学合一”作为古代教育规制,自唐代起,一直持续到清末,与科举制度一起,持续近1300年之久,对中华文明、中国古代教育、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精神和气质产生了深远影响,直至今日。 那么,“庙学合一”究竟有什么样的历史价值? 笔者尝试对此予以总结阐发。 第一,“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承继了夏商周三代祭祀与教育合一的历史传统。 王雷先生认为,孔庙以祭祀孔子起步,逐渐与学校结合,形成了“庙学合一”“庙学并重”的社会教化格局,这是中国古代教育的“原生态”。 祭教合一成为这种“原生态”的教育性质,这种“原生态”表现出古代教育的两种走向,即祭祀与教学合一、祭祀与教学并重。 [①]笔者认为,祭教合一(其实包括教育、祭祀、政治和伦理多种功能合一)早在前“庙学合一”时代已经出现,例如周代学校春、秋、冬三时,《礼》《乐》《诗》《书》之官都要释奠于先师。 这里面有浓厚的“报本反始”“崇德报功”意识。 后来,由于孔子生前非常重视教育,在教育文化事业上成就很高,影响极为深远,所以释奠的对象逐渐以孔子为主。 [②]汉明帝开始,孔庙祭孔走出邹鲁,走向天下学校,其实潜在地有将孔庙与学校合一之势。 也即是说,孔庙祭孔与学校教育的合一是中国教育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魏晋南北朝皇帝读经并释奠孔子,继承了这一历史传统,特别是东晋孝武帝于太学建孔庙,开始初具“庙学合一”雏形。 北齐于地方郡学立孔、颜庙,以及唐高祖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并四时祭祀,已非常接近“庙学合一”教育规制了,甚至从广义上而言算是一种“庙学合一”了,无论从地方郡学到中央国子学,皆开始普遍祭祀孔子,只不过由之前魏晋以来的孔、颜并祀变成了周公、孔子并祀。 贞观四年(630年)诏州县学皆作孔子庙,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年)督促州县未立庙者速事营造,则最终实现了国子学、地方郡学、州县学校全面祭祀孔子,从而将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最终落实。 “庙学合一”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祭祀与教育合一的悠久历史传统。 第二,“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是汉代以来儒学经学化、制度化、祭孔讲经逐步常态化、制度化的充分体现。 “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是儒家思想得到官方高度认可的具体体现。 汉高祖以太牢释奠孔子为后代皇帝及天下垂范,汉武帝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并创建太学开其思想制度之端,汉明帝于太学及郡县学祭祀周公、孔子,将祀孔行为推及天下学校,魏晋南北朝皇帝(太子)读经通释奠孔子(颜回),使得读经、讲经和尊孔、祀孔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 这种制度在隋唐时期得到延续和全面定型。 《大唐开元礼》上便载有“皇太子释奠于孔宣父”“国子释奠于孔宣父”“诸州释奠于孔宣父”“诸县释奠于孔宣父”等多项仪程与规制,正是其重要体现。 贞观二十年(646年),诏皇太子诣国子学释奠先圣、先师。 皇太子初献,国子祭酒张復胤亚献,光州刺史赵弘智摄司业终献。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创建“释奠礼”中的影响最大的从祀制度,以二十二位儒家学者配享。 《旧唐书·礼仪志》载:“二十一年,诏曰:‘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甯、贾逵总二十二座,春秋二仲,行释奠之礼。 ’”同年,在许敬宗建议下,唐太宗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太学、州县学等释奠礼仪的具体仪节,如祭主、礼器等:“请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辞称‘皇帝谨遣’,仍令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 其州学,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 县学,令为初献,丞为亚献,博士既无品秩,请主薄及尉通为终献。 若有阙,并以次差摄。 州县释奠,既请各刺史、县令亲献主祭,望准祭社,同给明衣。 修附礼令,以为永则。 ”(《旧唐书卷二十四·志第四·礼仪四》)“皇帝谨遣”可能即是后代皇帝祭祀孔子“遣官释奠”之由来。 由是,从国子学、太学到府州县学,孔庙从祀制度及释奠礼仪具体仪节便一步步完善起来,并逐渐成为定制。 显庆三年(658年)制定孔庙祭祀乐舞,诏令用《宣和》之舞,由国子博士范頵撰写乐章。 (《唐会要卷三十五·褒崇先圣》)皇太子逐渐成为“释奠礼”的主体,皇帝释奠渐次由皇太子代表,成为制度。 在皇太子释奠中同时伴随着人才的选任和册封,成为皇太子行政的主要领域之一。 [③]这样,孔庙祭祀乐舞亦成为定制,且皇太子作为释奠礼主体,载入典章制度,且同时伴随着人才的选任和册封,是皇太子行使行政职能之体现。 唐玄宗初年发布《全唐文卷二十·将行释奠礼令》,称:“寡人今既亲行齿胄,躬诣讲筵,思闻启沃之谈,庶叶温文之德。 其侍讲等,有问难释疑,不得别构虚言,用相凌忽。 如有违者,所司量事纠弹。 ”诏皇太子、诸王入国学行齿胄,谒孔子。 唐玄宗开元八年(720年),初定十哲从祀孔子庙,在先圣庙塑立孔子以及颜回等十哲坐像,曾参大孝,德冠同列,特为塑像,坐于十哲之次,并在墙壁绘上七十位孔门弟子和二十二位贤人的画像。 因为颜回是亚圣,唐玄宗亲自为之作赞,书刻于石。 闵损以下,命令当朝文士为之作赞。 (《旧唐书卷二十八·志第四·礼仪四》)十哲从祀孔子庙,且在先圣庙塑立孔子以及颜回等十哲雕塑坐像,曾参坐于十哲之次,并在墙壁绘上七十位孔门弟子和二十二位贤人画像,即从此开始。 开元十一年(723年)九月,敕:“春秋二时释奠,诸州府并停牲牢,惟用酒脯。 自今以后,永为常式。 ”(《唐会要卷35·释奠》)这样,就将州府释奠的祭品做了限定,自此成为定制。 十三年(725年),封禅还,诣孔子宅,奠祭。 又遣使以太牢祀墓。 据《旧唐书卷二十八·志第四·礼仪四》:“十九年(731年)正月,春秋二时社及释奠,天下州县等停牲牢,唯用酒脯,永为常式。 ”这样,就进一步对天下州县释奠的祭品同样做了限定,从此成为定制。 二十六年(738年)正月,诏诸州贡举人就胄监,谒先师,学官为之开讲。 质问疑义,官员设食。 弘文、崇文两馆学生及监内得举人,也要参与听讲。 其日,祀先圣孔子以下,如释奠之礼。 青宫五品已下及朝集使,就监观礼,遂为常式,每年行之至今。 (《旧唐书卷二十八·志第四·礼仪四》)这样,诸州贡举人就胄监,谒先师,祀先圣孔子以下,如释奠之礼,青宫五品以下及朝集使诸官员,就监观礼,成为定制。 [④]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八月,玄宗李隆基追谥孔子为“文宣王”。 自今已后,两京国子监,夫子皆南面而坐,十哲等东西列侍。 天下诸州亦准此。 赠颜子为兖公、闵子骞等九人为侯,曾子、颛孙师等六十七人皆为伯。 自是始用宫悬之乐。 春秋二仲上丁,令三公摄行事。 二京之祭牲用太牢,舞八佾;州、县少牢。 (《旧唐书卷二十八·志第四·礼仪四》)。 这样,唐玄宗对孔子封号、孔子和十哲朝向都做了具体规定,与之前有了很大不同。 而且自此开始用宫悬之乐,春秋二仲上丁令三公摄行事,二京之祭牲用太牢,舞八佾,州、县少牢。 这都是对释奠孔子礼制的进一步提升,已经接近大祀等级了。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敕:“文宣王庙,春秋释奠,宜令三公行礼。 著之常式。 ”(《唐会要卷三十五·释奠》)这就确立孔子释奠的最高等级的礼仪内容。 根据唐杜佑《通典·开元礼纂类一》:“仲春、仲秋上丁释奠于太学,孔宣父为先圣,颜子为先师。 凡九十五座,先圣先师笾豆各十,簠、簋各二,登、铏、俎各三。 其七十二弟子及左邱明、公羊高、榖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元、服虔、贾逵、何休、王肃、王弼、杜元凯、范宁等从祀诸座笾豆各三,簠、簋、俎各一。 其七十二弟子新加。 余依旧定,其名具太学篇中也。 ”以上皆是汉代以来特别是唐代儒学经学化、制度化、祭孔讲经逐步常态化、制度化的充分体现,而这与“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最终形成密切相关。 第三,“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是孔子文化核心地位及儒家道统谱系确立的重要标志。 干春松先生认为:“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和儒家思想的奠基者,孔子的地位的形成和变迁是儒学制度化的一个关键内容。 ”[⑤] 周公、孔子先圣之争,不仅仅是封号的差异,也反映出历代统治者对周公、孔子身份的反复认证,亦反映出历代君主的国家治理思想倾向。 唐代正式创立庙学合一教育规制,本身便是对孔子所代表的儒家道统之承认和重视,而孔庙最终定孔子为先圣,而将周公配享武成王,则是对这一意旨之贯彻落实。 “庙学合一”的发展历程表明,这里的“庙”必然最终指向孔庙,而孔庙的主祀对象便是孔子,如房玄龄、朱子奢所建言“庠序置奠,本缘夫子”[⑥]。 但也并非说唐朝君臣认为周公不及孔子,他们对周公之伟大功勋还是高度肯定的,如长孙无忌、许敬宗所言“周公践极,制礼作乐,功比帝王”,需将其放到更为合理的政统序列中去。 当然,这也是夏商周三代以后政统与道统二分在唐代的制度化体现。 此后,孔颜并祀便成为唐以后祭祀的“新常态”,并逐步扩展为孔子、四配、十二哲、两庑先贤先儒的并祀(截至1919年,孔庙大成殿及两庑享祀人数共计173人)。 因此可以说,“庙学合一”教育规制的最终实现,也是是孔子文化核心地位及儒家道统谱系确立的重要标志。 [①]参见王雷《教育文物——书写在大地上的教育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45-46页。 [②]参见常会营《北京孔庙祭孔礼仪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19年版,第85页。 [③]参见盖金伟《论“释奠礼”与唐代学校教育》,《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④]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年),礼部奏贡举人谒先师,自此不复行。 但后代又有反复。 例如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礼院准礼部贡院议,按《礼阁新仪》云,“自后诸州府贡举人,十一月朔日正衙见讫,择日谒先师,遂为常礼。 ”(《宋史·志第五十八·礼八》)但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国子监言:“旧例遇贡举岁,礼部贡院集诸州府所贡第一人谒奠先圣,如春秋释奠仪。 况春秋自有释奠礼,请罢贡举人谒奠。 ”(《宋史·志第五十八·礼八》)[⑤] 干春松:《制度化儒家及其解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2页。 [⑥]《新唐书卷一五·志第五·礼乐五》亦载:“贞观二年,左仆射房元龄、博士朱子奢建言:“周公、尼父俱圣人,然释奠于学,以夫子也。 ”(原载《世界宗教文化》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6-10-19 12:00:01 来源:奇闻网 链接:https://www.qiwentop.com/lishi/30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