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十恶业,犯之鬼神害命,死入地狱!

1.以身三恶业、心三恶业、口四恶业为十恶,亦称“十恶业”。

《皇经集注》卷三:“纵无明性,造十恶业。”

原注:“造十恶业障。十恶者,身三恶业,杀生、偷盗、邪淫;心三恶业,贪、嗔、痴;口四恶业,两舌、恶骂、绮语、妄言。十恶积愆,遂致业报,故曰恶业。”

《道门经法相承次序》卷上:“何为名三业,一者身业,有杀盗淫;二心业,有贪嗔痴;三口业,有恶口、两舌、妄言、绮语,名为三业。”
原注:“身三、意三、口四,即兼为十恶。”即十种恶行。
《大洞玉经疏要十二义》:“十恶:贪、嗔、痴、杀、盗、淫、妄言、妄语、两舌、恶骂也。”
2.相对于十善而言,指口、身、心三业运动造作的十恶端。
一者妄言,二者绮语,三者两舌,四者骂詈,此四口恶,反之则善;五者贪欲,六者窃盗,七者奸淫,此三属身;八者嫉妒,九者恚嗔,十者邪疑,此三属心。心业最重,为十恶根,斩绝恶根,修十善本。”
3.指十种恶行为。
即一者饮酒淫色,贪欲无已;二者阴贼世间,讪谤道士;三者轻师慢法,傲忽三宝;四者窃取经书,妄宣道要;五者借换不还,欺诱善民;六者杀生贪味,口是心非;七者不孝背恩违义,犯诸禁忌;八者诵经忽略,傲高自是;九者责望人意,嗔恚四辈;十者臆断经旨,损益圣典,不信宿命,快情所为,秽慢四大,不念生道。
《洞真三天秘讳》:“此十恶之诫,不能离身,犯之者身遭众横,鬼神害命,考楚万痛,恒无一宁,履善遇恶,万向失利, 死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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